第(2/3)页 而后,庭审直接提前到9月中旬。 宛之看着墙壁上的划痕,还有两周即将迎来她被审判的日子。 她没了轻生的念头,听了金城淼的话,得活下来。 不能死得不明不白,除了爱情,她还有亲情和友情。 “出来,把手上的东西摘了,今天上午9点30分,是你被提审的时间。” 狱警在门口敲了敲栏杆,自从她在看守所轻生之后,她每天都觉得脑袋昏沉沉的。 连走路都没有力气,时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。 只能靠痛感来分辨到底是做梦,还是现实世界。 听到狱警说提审,她疑惑:“你不是说月底吗?怎么提前了?” 狱警开了门,把她手上的戒指取下, 轻轻一捋,戒指就与无名指分离。 拿在手上好好端详。 宛之被带到了车内,运送到指定开庭地点。 一进去,看见庭审室里只坐着几个人, 跟她想象中的庭审现场完全不一样。 她以为她能见到很多人。 熟悉的孕吐又来了,她扶着桌边,尽力隐忍。 头上包扎的位置开始扯着疼,有一瞬的无力, 一旁的人员及时将她扶正,让她坐在位置上。 宛之摇着头,感觉神智越来越不清醒,看着台上的几人坐着, 由三个人变成五个,五个变成无数个,她数不清了,究竟有多少个。 审判席上,审判长问宛之: “你是否认罪?” 一句话传进耳朵里,变成了无限的回音,反复在耳边敲响, 敲得脑袋嗡嗡作响。 宛之靠意志力支撑着,要回答得清晰明了, 不能让人钻空子。 “不认。” 她回答得干脆,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。 此言一出,公诉人在一旁做解答,他们手中掌握了哪些铁证, 人证,物证,以及尸检报告等等… 审判长敲了敲锤,看出宛之有些心不在焉。 问道:“你怎么解释被害人在你的公寓遇害, 而你正在对被害人的尸体加以二次的折辱?” 宛之沉默,她无法解释。 审判长要求宛之必须回答。“现在问你,怎么解释?” “我,我不知道。” “你是否与被害人裘煜是婆媳关系。” 宛之回答:“是。” “你与被害人生前,是否多次发生激烈争吵?” 宛之回答:“是。” “根据C市公安分局提供的报警记录,你与被害人在C市曾经在一家烤肉店发生激烈斗殴, 你可承认?” 宛之回答:“是。” 回答到最后,宛之已经像喝高了的醉鬼, 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言行举止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