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娘亲,爹去哪里了?” 在徐行率领着重甲步兵,一路平推的时候,司马龙已经率领着重甲骑兵,不费吹灰之力的,进入到了司马家的府邸,现在,他正在内院,和他的母亲贾氏喝茶,吃糕点。 “你爹都跑出去一年多了,走之前,也没说去哪啊。” “估计是为了公事吧。” 贾氏是一个高颜值的美人,司马龙的长睫毛,和俊俏脸庞,正是遗传自母亲。 最重要的是,贾氏非常的严格,自幼年时,司马俊在家庭中所担任的角色,就是一个爱玩爱闹的大男孩,比起父亲这个定位,他更像是一个年长二十多岁的老哥哥。 当然,说是这样说,除了司马俊本身的性格比较欢腾以外,与贾氏的教育理念,也有关系。 如果说,贾氏信奉的,是半吊子的棒打出孝子,那么司马俊的存在,就是为了让司马龙感受到什么叫做,妈妈打五棍子,爸爸给五颗枣。 因此,司马龙在受到传统家庭教育的同时,也不会特别的压抑自己的性格,知道有发泄情绪的合理手段,那就是同父亲一起,出去旅游。 在当时,风斌和妻子徐氏,偶尔会暂住到河洛,毕竟有风氏一族的产业在此,借口来找司马俊叙旧的同时,还能够让两个小孩,到山林里面,四处晃悠。 纵然是到了徐行七岁,司马龙五岁的时候,徐行去了上官雄的住所学艺,司马龙,还是会偶尔去找他玩,这就是所谓的,竹马之交,但由心系。 司马俊和贾氏的价值观,其实有很大差异,司马俊是秉承着风氏一族和司马一族长久以来的友好关系,以及与风斌的友情,所以希望子辈,孙辈都可以继续交往下去。 但是贾氏就看的比较现实。 自从风氏一族内部分化之后,宗系这一支,逐渐式微,风斌虽然天赋和实力都是一流,却没有赶上一个好的世代,所以,不管是徐行,还是风安,在两个世界的贾氏看来,都不太适合做他宝贝儿子的朋友。 不过,凡事都有例外。 很快,贾氏就会觉得,他的宝贝儿子司马龙,能够与风安交好,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,他们两个做朋友,真的是太适合了。 “娘亲,安哥他,已经率领大军,从南门破城,想来这个时候,小半个河洛,应该已经落入他的手中了,用不了半个月,豫县,就是他的囊中物,掌中宝了。” 司马龙的语气,非常的奇怪,徐行明明是在屠杀河洛的战士,司马龙身为土生土长的河洛人,竟然会如此自豪,很显然,在他的心目中,自己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西楚人了,而且是完全站在风安一派的西楚人。 “风安,他该不会,屠城吧。” 贾氏虽然心里没有底,但是他知道,屠城这种事,徐行可以做一次,两次,但是却不会在这个地方造次。 河洛区域,自古以来都是王都气运所在,那晋王一派,不识天命,把晋城的王都,定在了晋县,原本作为王都的河洛,也变成了由世家贵族分化同时的地盘。 “屠城?” “安哥他,不是没干过这个缺德事,但是,豫县有司马家,有云家,他断然不会屠城的,再杀红眼,那也不至于屠城。” 司马龙虽然知道,徐行先前屠城是为了什么,但是在北伐之前,他还是思考了一些隐患,说到底,诸侯和军阀,都是一些说变卦,就变卦的人,三万人,要打几十万守军驻扎的豫县,骑兵和步兵还拆分开了,证明徐行从一开始,就没有想着屠城,而是要接管这里。 “士人阶级,是最好糊弄的,你扔点带肉的骨棒给他们,他们就会对你感恩戴德,不像有的人,认不清楚,自己的主子是谁,给肉吃,偏不要,还反咬主人。” 徐行这一次来,是吸收了先前在吴城吃瘪的经验,原来,达官贵人,未必要消灭,最好是不要站在他们的对立面,其次,只要拉拢了士人阶级,其实就掌握了庙堂的风向。 是要做一个执剑人,用暴力,来让世人屈服,还是要做一个掌舵人,风来雨来,不过卿来。 “那你要快点去与他会合啊,万一他犯糊涂,又来那档子事,豫县的老百姓们,不都遭殃了?” 贾氏说的清楚,讲的明白,想的事情,也很通透,比起与儿子喝茶,吃糕点,享受亲子之间的这种家庭温馨时刻,到不如让儿子去一展宏图,做些有意义的事。 至少,在这一刻,确实如此。 “好。” “娘亲,那我,就先办公务了,等手上的工作都完成,我再回来。” 司马龙拜别了母亲,刚刚出了府邸,却发现自己的骑兵,都消失不见了,不问不知道,一问吓一跳,原来是几个伯伯叔叔,早就安排好了,让五千骑兵,去各处的酒楼吃饭,所有消费,由司马家买单。 或许是司马家天生如此,敏锐的商业头脑,让他们把这个世界上九成九的事,都当做生意来对待,加上这五千骑兵,是司马龙率领的部队,想来与家族靠近一下,也没有什么不好。 不过,这五千骑兵也好,两万五千步兵也罢,他们效忠的,永远都只有一个人,那就是楚王,徐行。 或者说,风安。 “唉,看来我得再等会了。” 司马龙叹了一口气,他知道,族人与徐行分派出来的骑兵交好,无非就是想拉拢关系,数年前,九州大混战的时候,风水成纪的风王阁,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毁灭,那时的司马家,选择了作壁上观,单单是因为这个事,就足够风安,站在司马家的对立面了。 这一战结束后,肃清,是必不可少的,不听话的人,该收拾的人,都要抓紧时间处理一下,毕竟,占尽优势的时候,不动手,那么下一秒,失去优势,死的就是自己。 司马家,唯独是司马龙的关系和风安亲近,其他人,都很一般,世交归世交,但是这并不代表,两个家族的人都互通往来,更何况,世交,原本就只是一个说法罢了。 有个代表,总比没有代表好,橄榄枝,往往就是通过代表接下来,拿回家的,司马龙,就是这个橄榄枝,他天天待在风安身边,对于西楚的事,了如指掌,司马家的人,先是宴请军队,再是等待风安,接管豫县的时候,为他接风洗尘。 如此,司马家的墙头草本事,就用到了老东家的头上,坏心思,也都用在了世交上,不得不承认,人心,有的时候,就是那么黑暗,那么肮脏。 眼看着徐行一路平推,东南西三个方向,包括中军大营,都快拿下了,当下,只需要攻破北门的最后防御,那豫县,就尽归徐行所有了。 “老将军,初次见面,我是西楚的徐行。” “您,报个蔓吧。” (说一说你的姓名,也叫通蔓,藤蔓,是一种延展性很强的植物,到处爬,到处长,所以用这个来代指江湖上的人际交流,初见面的人,互报姓名,大蔓一词,正是由此而来,后来出现了通假字,大腕,实为大蔓。) 眼看着北营的主将,是个方脑袋,刺猬头,须发尖尖,凶神恶煞,就只觉得,他是个歪路子的人,不走正道,于是就开始同当初与野牛帮交涉的时候一样,开始说起了黑话。 “四条腿,不见天。” (姓黑。) 那主将,手里一杆月牙戟,铁盔铁甲铁靴,腰间无有玉带,不似那般华贵,却系一条亮银闪闪的珠链板带,估摸着是哪个土豪劣绅的心意。 “黑将军,我这里有个生意,要不要谈一谈。” 徐行翻身下马,摘下了腰间的佩剑,朝着北营,匀速走去。 “黑将军,我已经释出善意,只是不知道,您是否愿意接受。” 下马,步行走路,是对于黑将军的尊重,摘下佩剑,则是一种和平的象征。 “自古以来,神器更易,兴亡衰替,天道循环,无休无止,命数使然。” “此战,非将军之过,当初,齐鲁进犯豫县,吴越是不得已而为之,只为了守城安民而已,如今,呼延合已死,豫县大半归于我手,未避免生灵涂炭,黑将军只要与我和解,那么豫县所有的将士,都会安然无恙,继续为豫县效力,也为黑将军效力,如何?” 一路平推,让徐行击杀了东南西三个军营的守将,如今,只剩下北门的一位黑将军,年事已高,就算这一战不杀他,从行伍的规定来看,也没办法继续工作了,估计两三年就要回家养老了。 所以,承诺他统领豫县四个军营的兵马,只是一张临时通行证,为期两年到三年,封顶三年。 “此话当真?” 黑将军深知,自己已经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了,但凡有半个不字,北营的战士们,都要命丧于此,仔细想来,徐行虽然不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,不过他前面扫荡的三个军营,只杀了主将,却没有大肆的屠杀兵卒,对于百姓,基本上也是秋毫无犯。 当然,说是这样说,事实情况,肯定还是有所出入,毕竟,人非圣贤孰能无过。 战士也有情绪,战士也要发泄情绪的啊。 “我以道德担保!” 众所周知,徐行没有道德,所以他这句话,等于是在放屁,而且是特别臭的屁。 徐行的回答,干脆利落,黑将军也属于那种比较爽快的人,两个人三言两语,就完成了交易,达成了共识。 “徐行这个人,虽然是一肚子坏水,不过我也没有其他选择了,晋王室,早就已经腐烂了,被庙堂文武,像一个布偶傀儡一样摆弄,与其为这种庙堂服务,倒不如跟了徐行。” “至少,一个北营的守将,可以直接升级成豫县的四门总军。” 聪明的人,说话就是简单粗暴,而且做事也讲究效率,完成交接后,整个豫县,都被徐行轻松的拿下来了,就好像是吃饭睡觉一样,简单到有些不正常。 然而,最快的战争,其实就是不动手,只动嘴,能够骗人的时候,千万不要杀人,滥杀无辜,会败人品,尤其是有些人,最喜欢屠城,杀降兵,这种行为,也是非常败人品的行为,能避免,就一定要避免。 整合豫县的军队,徐行的两万五千步兵,虽然有伤亡,但是占比很小,替换了一下伤残的战士,让他们好好修养,徐行的重甲步兵,扩充到了四万。 这样看来,黑将军不亏,徐行也是稳赚。 用一万五千的重甲步兵,换取豫县总军的职位,给徐行这种一看就赢面很大,有机会夺取天下的青年才俊当员工,那肯定不是坏事,起码,投资这种事,理应找到一个切入点,此时,潘家军的主力,都已经南下,在齐鲁,吴越之间来回翻腾,西北的呼延合,更是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中。 按照这个情况看来,秦,巴蜀这种闭门不出的保守派,不管他们有什么想法,什么阴谋,对于黑将军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,毕竟做人要以客观事实为主。 唯物主义辩证法,也是证有不证无。 假设秦,巴蜀真的有坏心思,一个要东征,一个要北上,其本质,对于豫县的威胁都不是最直接的,还有一个王都,更是隔着函谷关,想要一鼓作气,那不太可能。 第(1/3)页